关于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补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省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的安排,全省普通高中2006级、2007级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补考报名工作从即日开始,请各校务必及时通知应该参加考试的每一个考生。
对部分科目未合格的考生来说,如果逾期不报名,将会直接影响高中毕业证书的取得,因此,请考生本人和考生家长都要高度重视,请各地各校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切实做好本次补考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2007级学业水平测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学生;
2、2006级因学业水平测试有不合格科目而结业的学生;
3、2007级外地转学回巢湖需要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学生。
二、报名信息的采集
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补考报名系统操作手册》(已经挂在巢湖教育网上,可以直接下载)已经提供了报名对象中第1、2两类考生的数据库,报名时可以直接进行删除、修改;
报名时第1类考生(2007级)在前,第2类考生(2006级)在后,第3类考生在第1、2两类考生之后进行增加。
三、报名日程安排
10月15日至11月2日学校报名;
11月3日至6日县区审核;
11月7日、8日市教育局审核;
11月9日市测试办将学生报名信息报送省测试办。
四、报名信息的上报
1、根据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补考报名系统操作手册》第4条“数据上报”的办法,请各县区测试办将报名数据导出,刻录光盘,一式两份上报至市教育局。
2、同时报送一份纸质的《学业水平测试补考人数统计表(县区)》以及学校的《报名统计表》和考生的《名册》。
3、外省转入增加的考生,报名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核,需要附市教育局批准学籍的证明。
五、考试证件
参加学业水平测试补考的考生,需持省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打印下发的准考证和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测试(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没有办理身份证,必须持临时身份证),准考证上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相同。
六、收费问题
补考收费继续按《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教秘计〔2008〕252号)执行,每生每科目10.45元。
(本文来自巢湖市教育局,原文地址:http://www.chsedu.gov.cn)